新起点 新理念 新征程 新作为
勠力同心共建幸福美好生活成都样板
——成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(2021-2030 年)编制工作会召开
民生经济网讯 7月15日,成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(2021—2030年)编制工作会顺利召开,成都市妇联党组书记、主席、市妇儿工委副主任谭学军,成都市政府副秘书长、办公厅主任、市妇儿工委副主任廖成珍,市卫健委党组
成员、副主任董勇,温江区政府妇儿工委副区级干部邹明艳等出席会议,“两纲”起草组组长、西南财经大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章群出席会议并做主题发言。市妇儿工委委员、各区(市)县妇儿工委主任、各区(市)县妇联
主席、新“两纲”编制起草专家组成员、儿童友好城市行动计划编制组专家学者等,计130余人参加会议。谭学军主持会议。
谭学军在发言中就新“两纲”编制工作作出安排,明确了新“两纲”编制的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、工作步骤,并结合新“两纲”编制和专家研讨会提出了工作要求。一是新“两纲”编制要在国纲、省纲的框架下,充分结合成
都市“十四五”规划、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、“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”,编制符合成都特色的新“两纲”。二是新“两纲”编制要坚持问题导向,注重家庭建设、儿童心理等“两纲”实施中的热点难点问题。三是加强统筹
协调,形成合力,积极做好新“两纲”编制工作。
廖成珍指出,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,坚持把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、同步部署、同步实施、同步发展。从上轮“两纲”实施情况来看,通过高标准编制和实施“两纲”,取得了显著的成绩。
实践证明,高标准编制“两纲”,科学制定目标和措施,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。今年,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,是“十四五”规划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之年,高质量、高标准编制新“两纲
”,对在新形势下谋划和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章群代表新“两纲”编制起草专家作“新起点、新理念、新征程、新作为——编制满足妇女儿童向往美好生活需求的新‘两纲’”主题发言。章群表示,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重要时刻开展“两纲”编制工作正当其
时,且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“纲要”是成都市政府基于男女平等、儿童优先原则制定的用于妇女儿童生存、发展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。新一轮妇儿“两纲”要将妇女儿童家庭事业纳入成都市践行新发展理念,建设公园城市
示范区,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发展全局统筹考虑;要正视妇女儿童家庭工作面临的压力和机遇,进一步深入研究妇女儿童家庭工作和教育发展规律,采取特殊政策重点支持;要形成党委领导、政府主导、社会组织作为补
充、市场提供个性化和多样化服务,个人与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的多元治理体系,有效地促进“家事”“社事”“国事”协调统一。
章群强调,根据“两纲”规划,“十四五”期间,成都妇女儿童发展主要有五个着力点。一是要建立跨部门跨行业成都市幸福家庭建设发展(促进)研究院,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发展和家庭建设理论研究;二是要建强做实地
方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,促进性别平等地方立法;三是要统筹协调推进“最美家庭”品牌建设,组织实施“家庭文明创建、家庭教育推进、家庭平安保护、家庭健康护航、家庭发展和谐、家庭服务暖心”六位一体
家庭建设民生工程;四是要创建儿童友好城市,从理念友好、政策友好、服务友好、人文友好、环境友好五个维度着手,助力“三孩政策”的贯彻落实;五是要回应社会关切,构建全龄、友好、包容的幸福城市“成都样板”
。
董勇指出,由市卫健委牵头实施的“两纲”(2011—2020年)主要目标27项(定量指标18项,定性指标9项)全部达标,工作成效显著。一是妇幼健康资源配置均衡发展,二是妇幼生命安全获得有力保障,三是出生缺陷得到有
效预防控制。接下来,在市委、市政府的领导下,市卫健委将坚决配合2021—2030年新“两纲”编制工作,围绕推进妇幼健康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能级、完善产儿科急救体系保障母婴安全、加强出生缺陷防控提高出生人口素质
、综合施策预防控制妇女儿童关键疾病、营造社会共同关注妇幼健康宣传氛围等五个方面,高质量推进成都市新“两纲”编制工作。
邹明艳表示,将坚持新思想引领,准确把握工作要求,全面摸清工作底数,精准定位发展目标,科学指导新“两纲”编制工作;准确把握妇儿需求、“跳起摸高”设置目标、策划一批重点项目,立足实际抓创新,充分彰显温
江妇女儿童工作特色;凝聚政府工作合力、加强多方紧密衔接、邀请专家智力支持,加强统筹协调,全力保障新“两纲”编制工作。
下午,开展了分领域专家研讨会。围绕新“两纲”提纲,进行研讨并提出了建议。
第一组围绕“妇女儿童与健康、妇女儿童与教育领域”进行了讨论,就普及“两癌”筛查、宫颈癌疫苗接种、儿童心理健康等涉及妇女儿童健康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建议。
第二组围绕“妇女与经济、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、妇女与社会保障、儿童与福利、儿童与安全领域”进行了讨论,就新“两纲”项目的规划提出了建议。
第三组围绕“妇女与家庭建设、妇女与环境、妇女与法律、儿童与家庭、儿童与环境、儿童与法律保护领域”进行了讨论,就职业妇女环境是否达到标准、如何建立反家庭暴力机制等问题提出了建议。
责任编辑:侯淑丽 |